時間:2019-04-12 來源:
在4月10日,國家能源局對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建設征求意見后,僅僅時隔2天,今天國家能源局又發布了《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再次征求意見。
《通知》要點如下:
一、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研究論證本地區建設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的條件,在組織電網企業論證并落實擬新建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基礎上,優先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經充分論證不具備建設平價上網項目條件的?。▍^、市),綜合考慮相關規劃、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確定合理的需國家補貼項目的總規模,分別按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要求通過規范競爭方式選擇需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項目。
二、規范進行項目競爭方式配置。應在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項目基礎上,采取競爭方式配置需國家補貼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應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上網電價作為重要競爭條件,優先建設補貼強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項目。
三、嚴格落實規劃和預警要求。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的配置、核準和建設均應符合風電投資監測預警和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有關要求。
四、梳理應廢止的存量項目。各?。▍^、市)梳理出的核準兩年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或已經申請延期但延長期內仍未開工建設的風電項目,無論項目單位是否承諾繼續建設,相關項目的核準文件應按照投資項目核準管理的有關要求予以廢止。
五、嚴格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電網企業對所在省級區域風電、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的消納條件進行測算論證,做好新建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電力送出工程的銜接并落實消納方案,優先保障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
六、優化建設投資營商環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核實擬建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稅費政策,確認項目不在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土地范圍;確認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沒有以資源出讓、企業援建和捐贈等名義變相向企業收費,沒有強制要求項目直接出讓股份或收益用于應由政府承擔的各項事務,沒有強制要求將采購本地設備作為捆綁條件。